表扬稿
2015年3月10日,高二文1班余航同学,在教学楼捡到1000元现金,及时报告了班主任,在班主任的协助下找到了失主——程龙珠老师。余航同学面对金钱毫不动心,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师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师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广大共青团员及全体师生学习的榜样。拾金不昧这一优良传统,在我们安庆市同安高中的校园里开花,成为我们的骄傲!希望我们全校同学们从这位同学的手中接过拾金不昧这粒种子继续相互传递,让传统美德在这里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美丽的花朵!在3月这样一个“文明互助学雷锋”活动月里,团委对余航同学的行为提出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的学生向他学习,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将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成为优秀的社会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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